香港公證及司法專遞
由于香港特區和大陸不在一個行政區內,香港各類文書不能被內地直接認可,必須要經過中國委托公證人進行公證后才能在內地使用。包括個人身份證件、公司文件、商業合同、證據及其他材料
BVI公證認證基本程序 BVI公證認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外資企業在國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時要對公司的主體資格及其他文書做該公司注冊地所在使館的公證認證的,官方要求為:外國投資者應提交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港澳臺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香港地區的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專用章轉遞,內地公安部門頒發的臺胞證也可作為臺灣地區自然人投資者的身份證明且無需公證);外方投資者所在國與我國尚未建立外交關系或已終止外交關系的,其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身份證明應經所在國公證機構公證后交由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前述公證、認證文件還需經我國駐該第三國的使(領)館認證。
BVI公司認證的基本程序:
?1. 將文件送國際公證律師(Notary Public)公證。如果文件由英國政府部門出具,則可直接送英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認證,無需經過公證律師公證。
2. 將經過公證律師公證的文件送英國外交部公證認證辦公室或英國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
3. 將辦好公證、認證的文件送中國駐英使館申辦領事認證。